使用介面設計手冊第七章 User Interface Design for Programmers Chapter 7: Designing for People Who Have Better Things To Do With Their Lives, Part Two

作者:周思博 (Joel Spolsky)
譯:Paul May 梅普華
Thursday, April 27, 2000
屬於 Joel on Software, https://www.joelonsoftware.com/2000/04/27/designing-for-people-who-have-better-things-to-do-with-their-lives-part-two/

當麥金塔剛出來時,Bruce "Tog" Tognazzini 在 Apple 的開發者雜誌寫了一個關於使用介面的專欄。大家寫了很多有趣的使用介面設計問題到這個專欄讓他回答。這些專欄一直持續至今,現在已經是放在他的網站上。同時也被修潤後收錄在許多好書裡,像是 Tog on Software Design,這本書非常有趣而且對使用介面設計有很好的介紹(Tog on Interface 更棒,不過已經絕版了。)

Tog 創造了哩高功能表的概念來解釋,為何麥金塔功能表(總是在螢幕最頂端)比 Windows 功能表(放在各個應用程式視窗)好用許多。當你要在 Windows 裡叫用檔案功能表時,必須點到一個寬約半吋高約 1/4 吋的目標區域。你必須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精確地把滑鼠移到定位。

可是在麥金塔上可以把滑鼠猛向上推到螢幕頂端,不必費心要推多高,滑鼠自然會在螢幕頂端(也就是使用功能表的正確垂直位置)停住。所以實際上雖然目標區域的寬還是只有半吋,不過高度卻有 1 哩。現在你只要注意游標的水平位置,不需要管垂直方向,所以點選功能表的動作變得容易許多。

基於這個原理,Tog 出了一題隨堂測驗:螢幕上最容易用滑鼠抓到(點到)的五個點在哪裡?答案:螢幕的四個角落(基本上只要把滑鼠猛推過去,完全不必定位),再加上滑鼠目前的位置,因為已經到位了。

哩高功能表的原理相當有名,不過一定還不夠容易理解,因為 Windows 95 團隊設計「開始」按鈕時完全搞錯重點了。「開始」按鈕幾乎是放在螢幕的左下角,不過並沒有放得剛剛好。事實上是放在螢幕由左由下算各2個像素的位置。所以只因為這幾個像素,微軟就變成是「弄巧成拙」了(Tog 如此形容),結果讓「開始」按鈕變得很難使用。本來寬高都有一哩,用滑鼠隨便按都可以。卻因為我不知道的原因變成這樣子。我的天啊。

我們在前一章說過,使用者有多麼討厭閱讀,除非完全無法完成工作否則儘量避免閱讀。同樣的:

使用者沒辦法把滑鼠控制得很好。

我說的並不是字面上的意思。我真正的意思是,你應該把程式設計成不必常常靈活操控滑鼠就能正常使用。這裡列出六個主要的原因:

  1. 有時候人們並沒有用最好的指向裝置,他們可能在用軌跡球或軌跡板,或是 ThinkPad 上的紅色小東西,這些裝置都比真正的滑鼠難控制。
  2. 有時候人們使用滑鼠的環境並不好:擁擠的桌面;滾球髒了所以滑鼠會跳動;也有可能用的是只值 5 塊美元的仿製品,動作根本就不正常。
  3. 有些人剛接觸電腦,還沒有發展出正確使用滑鼠的技巧。
  4. 有些人根本就沒有精確使用滑鼠的技巧,而且永遠都不會有。他們可能有關節炎,手抖,腕道症狀;他們也可能很小或很老;或是有其他的殘障。
  5. 很多人發現連按兩下又不動到滑鼠是非常困難的。而動到滑鼠會讓啟動應用程式變成拖放物件。這種人很容易認,他們的桌面都會亂成一團,因為他們想啟動程式時常會變成移動圖示。
  6. 即使是在最佳的狀況下,人們用滑鼠時還是會感覺慢很多。如果你強迫人們用滑鼠進行多個步驟,他們會覺得自己被卡住了,結果會讓使用介面感覺起來反應遲鈍,然後會讓他們不快樂(這點你應該會知道)。

以前我在 Excel 團體時,手提電腦還沒有附指向裝置,所以微軟造了一個卡在鍵盤旁邊的夾式軌跡球。要知道滑鼠是由手腕和多根手指操控。用起來很像寫字,而你可能在小學就已經發展出很精準的寫字技巧了。可是軌跡球完全是用姆指控制的。所以要把軌跡球用到像滑鼠一樣是很困難的。大部份人可以把滑鼠控制到只差一兩個像素,不過用軌跡球就會變成 3 或 4 個像素了。我在 Excel 團體裡一直主張大家要用軌跡球來測試他們的新使用介面,不可以只用滑鼠,這樣才能理解無法把滑鼠移到所想位置的感覺。

下拉式組合清單是困擾我最深的使用介面元件之一。就是長相如下的元件:

Font_Dropdown_Collapsed.gif

當你點到向下箭頭時,清單就會展開:

Font_Dropdown.gif

想想看要選一個項目(假設選 Times New Roman 好了)得要多少個精確的滑鼠點選動作。首先得按向下箭頭。然後要用捲軸小心的向下捲,直到看到 Times New Roman 為止。這種下拉清單常會不小心設計成只能同時顯示二或三個項目,所以這個捲動操作也不太容易,如果字型很多時更是困難。你必須小心的拖動捲軸(移動範圍這麼小,實在不可能做到),或者重複按第二個向下箭頭,或是點捲動標記和向下箭頭間的區域(如果捲動標記很低時也不能用,只會讓你更煩)。最後當你好不容易看到 Times New Roman 之後,還必須點到它才行。如果點錯了就要從頭來過。如果你想把著作裡每一章的第一個字母都設成某個美觀的字體,你真的會很不爽。

正因為有著很簡單的解決方法,所以我覺得這個該死的下拉式控制元件更討厭了:只要讓下拉清單長到能容納所有項目就好了。可是外頭 90% 的組合框根本沒有運用所有可以的空間來顯示清單內容,這實在是不像話。如果主編輯框到螢幕底沒有足夠空間用的話,下拉清單應該要往長到能容納所有選項,長到頂到螢幕上下邊緣也沒關係。如果這樣還放不下所有項目,當滑鼠接近邊緣時清單就會自動捲動,而不是要可憐的使用者去用那個小得可憐的捲軸。

更重要的是,顯示清單時不要點編輯框右邊那個袖珍箭頭,應該按組合框上任何一處都可以。這樣要按的區域就會變大約十倍,用滑鼠應該就能很容易地點到目標。

讓我們看看另一個滑鼠使用的問題:編輯框。你可能已經注意到了,在麥金塔上幾乎所有的編輯框都是用一種名叫 Chicago 的肥胖粗體字,這種字看起來有些醜,會讓繪圖設計師痛苦得不得了。繪圖設計師(與使用介面設計者不同)被教導的是細瘦而間距不固定的字比較美觀優雅而且好讀。這當然都是對的。不過繪圖設計師的技巧都是在上而非在螢幕上學到的。當你要編輯文字時,與間距不固定的字相比,等間距字有個很大的優點:就是像 "l" 和 "i" 這種很細的字比較容易閱讀或選取。我是在可用性測試中看到一位 60 歲老人很辛苦地試著編輯街名(好像是 Fillmore Street 之類的)時才學到這件事。我們用的是 8 點的 Arial 字體,所以編輯框的長相如下:

Thin_Edit_Box.gif

注意字母I和L都只有一個像素寬。小寫I和小寫L間只差一個像素。(另一個類似狀況是幾乎不可能分辨出小寫 "RN" 和 "M" 間的差異,所以編輯框的內容其實可能是 Fillrnore)。

只有極少數人會注意到自己把 Fillmore 錯打字 Flilmore 或 Fiilmore 或 Fillrnore,即使注意到了,要用滑鼠選到打錯的字母並且修正可能也要花很多的時間。事實上要用閃爍游標(兩個像素寬)選取單一個字母也是非常困難。看看如果用肥胖字體(這裡用 Courier Bold)會有多簡單吧:

Fat_Edit_Box.gif

這樣就好了。沒錯,對繪圖設計師來說這樣會佔用較多的空間,看起來也不夠酷。認了吧!這樣好用多了;當使用者打字時會顯示銳利清晰的文字,感覺還會更好,而且編輯起來容易多了。


程式員有一個常見的思考模式:數字只有三種:0 與 1 還有 n。如果有 n 的話(非0或非1的數),所有 n 大概都一樣。會有這種思考模式,可能是因為深信程式碼中不應該有0和1以外的數值常數。(0 和 1 以外的常數被視為「魔術數字」。我才不要那麼偏執呢。)

舉例來說,程式員習慣上認為,如果程式允許開啟多個文件,就必須允許開啟無限多個文件(只要記憶體足夠),否則至少也要有 2^32 個(程式員唯一勉強接受的魔術數字)。程式員習慣以鄙視的眼光看待只能開啟 20 個文件的程式。20 是什麼意思?為什麼是 20?20 甚至還不是 2 的乘冪!

所有的 n 大概都一樣的想法還有另一個證據,就是程式員習慣上認為如果使用者可以移動視窗並改變視窗大小,應該就可以完全自由地控制,可以移到或用到螢幕最邊邊。所以把視窗放在離螢幕頂端 2 個像素,和剛好放在螢幕頂端「似乎是一樣的」。

不過這並不是事實。結果顯示,有很多好理由可以說明為何應該把視窗放到螢幕最頂端(把螢幕可用區域放到最大),可是卻完全沒有理由要在視窗上緣和螢幕頂端留 2 個像素的空隙。所以實際上 0 比 2 合理多了。

Nullsoft(WinAmp 的創造者)的程式員終於避開了這個禁錮我們十年之久的思考模式。WinAmp 有個很棒的功能。當你把視窗拖到靠近螢幕邊緣時(距離幾個像素內),視窗會自動貼齊螢幕的邊緣。這可能正是你要的狀況,因為 0 實在比 2 合理多了。(Juno 的主視窗也有個類似的功能:它是我看過唯一會「限制在框框內」,不能移超過螢幕邊緣的應用程式。)

你少了些許的彈性,不過卻因而得到一個能體會精確滑鼠操控不易的使用介面,為什麼不用呢?這種創新(每個程式都可以用到)以聰明的方式簡化了視窗管理的負擔。仔細檢視你的使用介面,讓大家暫停一下。假裝我們都是大猩猩或是聰明的長臂猿,而且真的不會用滑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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